公司状告刘德华抄袭索赔9999万 电影类别差异引发争议
原标题:公司状告刘德华抄袭索赔9999万 电影类别差异引发争议
近日,一起关于刘德华主演的电影《扫毒2》涉嫌剽窃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害方环球博纳公司认为,该部电影剽窃了其旗下于2006年拍摄的影片《完美情人》,并提出高达9999.9999万元的索赔。而刘德华方则表示,自家的警匪片和对方的爱情片类型迥异,不存在剽窃可能。目前,二审已闭幕,待法院择期宣判。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成都环球博纳声称,刘德华主演并担任总监制的电影《扫毒2》抄袭了其2006年出品的影片《完美情人》,并将刘德华、电影出品方和3名编剧等共十名被告告上法庭。据了解,在一审阶段,环球博纳向法院提交了95份证据,这其中包括近40分钟的“抄袭对比视频”以及16条、共计196点具体抄袭细节。
面对环球博纳的指控,刘德华方态度坚决,完全否认抄袭行为。他们表示,两部作品类型完全不同,难以触及到剽窃问题。《完美情人》是一部爱情片,而《扫毒2》则是以警匪为题材的动作片,两者在剧情、人物设定等方面自然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基于这一点,刘德华方坚信自己的创作是独立的。
环球博纳董事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二审已经结束,下一步将择期宣判。虽然案情仍在进一步审理,但这起涉及重量级演员和知名企业的维权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今社会不同行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加剧了企业之间和职业人士之间的法律争端。
电影《扫毒2》和《完美情人》剽窃案中,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这恰恰暴露出当下社会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诉讼的困境。一方面,涉嫌侵权者需手持足够的证据,进行正当辩护;另一方面,受害者往往很难找到支持自己立场的公正证据。这给法律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