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我犯过罪,但我不是坏人” 骆士宾的不要脸,算是绝了
车子一丢,周秉昆跑派出所报案。
周秉昆一说那自行车,是花了一百五十二买来的时候,做笔录的小民警顿时就来了一句:
“哟,真有钱,都顶我两个月工资了”。
那时候民警已经算是待遇比较好的公职,就这,每个月到手的薪水还只有七十几块。
其他的普通工人,就更不用说了。
寻常人买个自行车,都要勒紧裤腰带,但骆士宾一出手,就是三十余万的豪车。
而且他还不光只有这一辆车,当镜头切回到广州时,骆士宾的别墅门口,又停了另外一辆车。
就我们肉眼能看到的财产,小轿车两辆,豪华大别墅一栋。
在“万元户”都稀缺的八十年代,骆士宾这样的身价,妥妥的超级富豪啊。
都这么有钱了,他还回来找郑娟干嘛?
当然是要孩子了。
也是这次要孩子,再一次把骆士宾的无耻嘴脸,暴露得淋漓尽致。
01:明着是求郑娟,实际却是胁迫
在昨天更新的剧情里,出现了多年前,骆士宾强暴郑娟的那一幕场景。
骆士宾、涂志强还有水自流他们三个人在一块喝酒,涂志强和水自流已经喝得有些断片了。
只有骆士宾,还保留着一半的清醒。
一边佯装出喝醉的神情,一边又拿眼神偷瞄厨房的郑娟。确定水自流他们已经不省人事时,就急不可耐地闯进了厨房。
面对激烈反抗的郑娟,骆士宾先是用蛮力控制。拿郑娟的话来说,骆士宾是拿了压断她两根肋骨的力气。
一边用蛮力胁迫,一边又用外面喝醉的水自流、涂志强威胁。
“把他们吵醒了,那你的名声就毁了”。
就这样,郑娟被骆士宾给毁了。
光看这一幕场景,就能完全确定,当年的骆士宾,对郑娟的这种行为,就是彻头彻尾的犯罪。
而他能得逞,就是吃准了郑娟不敢喊。
没想到时隔多年,骆士宾又对郑娟故技重施。
明面上,是一脸真诚地过来找郑娟谈判,态度端得那叫一个恳切,可实际呢?却满满的都是算计。
不趁郑娟出门的时候找她,偏偏趁老人和孩子都在家时,敲响了大门。
一边嘴上说着要和郑娟聊聊,面对郑娟的抗拒,另一边又不断暗示不要“惊动”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骆士宾不就是料定,郑娟为了老人和孩子会妥协,才刻意这时候敲门的么?
一上来,就掐住了郑娟的软肋。
就这,还真诚?
求见面的时候,一脸算计。见了面开始“谈判”时,又更是满满的算计。
一开口,就跟郑娟打起了感情牌。说那时候给她的三十块钱生活费,还有周秉昆的五块钱跑腿费。
是拿命换来的。
如果不是为了孩子,他又怎么会去干这么要命的勾当?
说完了这个,又开始“诉苦”。
掰扯自己在牢里有多辛苦,不是人待的地方。还因为在牢里打架,竟然被人伤了要害,失去了生育能力。
说得那叫一个声泪俱下,感人肺腑。
更绝的是,骆士宾竟然还能对郑娟进行“道德绑架”。
什么叫“我知道那时候的你很苦,很艰难,但你再苦,再艰难,都已经熬过去了”。
敢情郑娟熬过来了,就是她的错了?
完了还要来一句“那我呢?我的这个惩罚,是不是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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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跟《一帘幽梦》里的那句毁三观台词,有的一拼?
(你只是失去了一条腿,但人家失去的,却是她的爱情)
最叫人窒息的是,当着餐厅那么多人的面,骆士宾居然给郑娟下跪了。
这不是明晃晃的胁迫,又是什么?
得亏郑娟也是个能扛事的,不然骆士宾这一套心机组合拳打下来,有几个人能顶得住?
可骆士宾叫人气愤的,又何止是他的算计,还有他的虚伪和无耻啊。
02:“我强暴了你,但我不是坏人”,骆士宾的不要脸,真绝
骆士宾出狱后,会选择去广州。
一开始,的确是为了孩子。“没有出人头地,孩子哪里会认他”。
这是骆士宾的原话,可这个初衷,在他到了广州赚到钱后,就完全变了。
看着骆士宾和他的准老婆在面前秀恩爱,一旁的水自流就问:
“不打算回去看看孩子”?
骆士宾是怎么说的?
他说孩子从小没跟他一起长大,没有感情,有什么好见的?顶多就是给他一点钱。
自己和老婆想要孩子,不用惦记郑娟的这个,他们可以自己生。
可谁知道,骆士宾和老婆结婚多年一直没能怀孕。一上医院检查,却是自己的问题。
骆士宾在监狱里被人伤了要害,无法生育了。
眼看自己要成了绝户,这才火急火燎地赶过来抢郑娟的孩子。
骆士宾的虚伪,又何止这一点。
当初会给郑娟一个月三十块钱生活费,也压根不是出于他的本意。
而是水自流实在看不下去,见郑娟太可怜了,就逼着骆士宾一起出了这笔钱。一说到这事,骆士宾至今还有些愤愤不平。
“当年我们赚钱不容易,每一分都是拿命换来的,凭什么给那孩子”?
所以,他对楠楠,哪来的血脉亲情?
哪来的拳拳爱子之心?
真正图楠楠的,不过就是“香火情”。在郑娟面前说得再真诚,一到水自流面前,虚伪、自私的德行全一览无余。
骆士宾不光虚伪,还十分无耻。
对于过去强暴郑娟这件事,在水自流面前,骆士宾不光没有一丝忏悔,反倒还颇有些沾沾自喜。
“真要论起来的话,那得亏过去干的荒唐事,否则我现在就是个绝户”。
即便在郑娟面前,骆士宾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悔意。
和郑娟谈判的时候,见她不愿意上车,就说了一句“我是犯过错,也犯过罪,但我不是个坏人”。
“投机倒把”不算犯罪。
那强暴,不是犯罪?
能这么脸不红心不跳地给自己开脱,骆士宾的无耻,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何况如果孩子真给他了,俩人就要牵扯一辈子了。
这第二个原因,就是最重要的,郑娟心知,周秉昆待楠楠,比她这个亲妈还要亲厚。
如果真要把楠楠给骆士宾这个强奸犯,先不说她能不能答应,首先周秉昆就无法接受。
知道骆士宾过来抢孩子,周秉昆怕是要跟他拼命了。
后面也果然应验了郑娟的担心,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