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说大部分演员月收入几千块 于正薪酬内幕可信吗?

时间:2020-07-08 11:58:28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于正说大部分演员月收入几千块 于正薪酬内幕可信吗?

    7月6日,于正针对前两天讨论的明星高片酬再次发声。

  他以旗下艺人为例,指出一位古装剧中的男二、三号新人演员,拍一部4个月的戏片酬10万元。
 
  但是公司抽成+税+平台分约就拿走8万元,所以该演员只能拿到2万元,平均下来一个月收入仅为5千元,还要在消费惊人的北京租房,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这与前几日演员片酬的说法不谋而合,一位明星收入一千万,缴税五百万,工作人员十到十三位,每月开销30万元,四个月少了120万,剩余380万,出席一次低级别的活动化妆师、造型师就得10万元,一月三次,四个月再去掉100万,剩余280万。还要买名牌衣服啥的扣掉100万,再去掉应酬、请客、养房养车之类,到手也就几十万,平均每个月就几万元。

 

    于正还着重点明:这还是自立门户的演员,那些签约公司的演员还有公司抽成,而公司同样不挣钱,如此又将话题引到了新人如何不容易上,进而为新人、新剧免费来了一波热搜。

    网友提出质疑:一个1000万的艺人到头来也就月入十几万?那他们是咋一线城市买车买房的?于正回复:一年拍三部+广告+活动,一天24小时,全年无休!说的比我们这些底层劳动者还要惨的模样。

  看完这番言论,我猛抽一口凉气,想到了范爷当年阴阳合同被罚款8亿余元。这些钱都是哪儿来的呢?如果按照这种计算方式,一个亿的收入也要缴纳一半的税,剩余五千万,即使所有花销都按照千万演员级别来算,扣掉500万,最后还能剩余4500万,再扣掉应酬、请客、养房养车之类,估计到手不会超过4000万吧,那8亿元钱又要靠什么来还呢?为什么拼了命的各种露脸,争取一切机会复出呢?明知前方是火焰山还要西天取经,难道真的是想立地成佛吗?
 
  显然,这里面存在着严重的逻辑漏洞。我们需要抛开业界存在的阴阳合同来谈这个问题。前车之鉴应该会警醒很多公司和艺人去规避法律风险,这并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首先,于正计算的扣税没有那么多,因为公司不用按照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很多方式可以实现合理避税,实际的税率不可能是45%,人员工资、办公成本、采购成本等等都可以抵扣收入,因此实际纳税额远低于实际收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艺人纷纷成立工作室的一大原因。
 
  其次,明星们除了拍戏之外,还有综艺、广告、商演等多种创收渠道,而有些商业活动一天的收入就在百万元级别。

    这里我拿一位18线的小明星高秋梓为例,前一阵她和公司打官司,法院的判决书曝光了行业中的不少内幕,其中收入一栏,参加不知名的网络综艺10万/天,推广品牌化妆品20万/天,而且对方提供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机票、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费用等等。

    一位小明星尚且如此,一线小花恐怕百万级别都是手到擒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啊,而这些收入不在限薪范围之内。

    周冬雨和罗晋拍摄《幕后之王》这种糊到家的电影,尚且能撬动1.09亿元和7700万元,这就很好地说明了为什么很多大牌明星总是出演一些明知道会毁自己名声的作品,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钱到位了。

    另外,演员的很多花销并不是必要的,比如参加活动基本上都会找品牌借衣服,根本不会花钱买,怎么可能出席几次活动就花100万买衣服。当然,如果个人喜欢花钱需要另当别论,毕竟很多一线明星一身的名牌,天天去借也不现实。

    今天还有一条新闻,浙江卫视总编室原主任陶燕因为涉嫌在投资《春风十里不如你》时收受贿赂488万元,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出品单位还包括了东海麒麟,优酷,泰洋川禾,捷成世纪,伍仁影视,周冬雨工作室。而周冬雨工作室是周冬雨全资持股的公司,虽然行贿人为东海麒麟,但难免会让人感到其中的牵连关系。

    其实,从2014年时,央视就制作过专门的“明星高片酬”专题,针对影视行业的收入过高问题提出了“限薪令”,但因为不具有管理权,最后也不了了之。《幕后之王》拍摄于2017年,所以不受限薪影响可以理解,过亿的高薪也成为了过去式。

 

2018年在“阴阳合同”案件之后,天价片酬的问题才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自此,很多之前高薪酬的一线小鲜肉不再接片,转战其他领域,限薪令的目标初见成效。

很多粉丝会说,市场经济情况下,演员的高片酬随行就市,只要投资人愿意给,没有违反国家政策,为什么还要限制呢?

    但其实,高片酬对于影视作品的损害显而易见,制作水平无法保证,特效简单到极致,只靠几张观众熟悉的面孔撑起票房,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粉丝埋怨演员接烂片,演员说导演导的差,导演说经费不够,其根源还在于制作水平与编剧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协调。

    于正习惯炒作,每次新片上映之前必有过激言论,自己喜爱的演员总是肯少拿钱,多干活的人,包括前一阵提到的李一桐。

  当时拍摄《朝歌》时已经成名,但仍然愿意出演于正的剧作,最后落了个“简简单单的女孩,干干净净出道”的好名声。毕竟于老板自己的公司,强调利益最大化总是没错。
 
  至于为什么使用新人?原因更是显而易见的,使用新人成本低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出名,自己可以通过捧红演员进一步“榨取”剩余价值。
 
  反过头来想一下,演员“用演技给自己谋一条出路”不还是认同高附加值带来的片酬高升吗?名气是一把双刃剑,优秀的演员只能通过实现高片酬来证明自己吗?这需要更深入地思考。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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