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状告冯小刚还我名誉 全国潘氏宗亲会支持诉讼(2)

时间:2017-03-22 12:11:08 来源:中青网

  此后,潘金莲被几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在《金瓶梅》中,其经历、性格、生活等得到了多方面的重要的充实,从而塑造成一个美丽风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欲无度的女人。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的出品、预告、宣传及上映,使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大范围扩散,给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社会评价严重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

  广东潘金莲在起诉书中写道:“据中华书局出版的《清河县志》第0781页记载:潘金莲乃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贤妻良母。而刘震云却歪曲历史事实,写作《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女人的代名词……在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旁白中说‘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即歪曲事实……”

  原告潘金莲的弟弟潘友发(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潘金莲今年刚好60岁,是增城市的一名普通农妇,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在乡下生活了几十年,已经不幸罹患癌症。潘友发说,姐姐希望在有生之年,为潘金莲和潘氏族人正名。

  全国潘氏宗亲会:支持诉讼

  潘友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潘金莲的两个孩子现都已30多岁。可是从小到大,他们都不敢在外人面前提及自己母亲的名字。“在孩子们年幼时,村里的孩子欺负他们,就在上学路上喊某某母亲是潘金莲,引来一路嘲笑。”为此,孩子们曾希望帮母亲改名字,但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没有改成。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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