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撞倒3岁男童后因害怕逃逸致其死亡获缓刑

2012-11-29 20:48:08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中新网徐州11月29日电 (李东艳 徐欣)江苏新沂一女子赵某不小心撞倒一3岁男童后,因害怕而驾车逃逸,后清醒过来最终投案自首。但被她撞倒的孩子却因抢救无效,再也没有醒过来。29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该起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33岁的赵某家住江苏新沂市区,自有一辆小型白色轿车。2012年8月10日12时许,赵某驾驶轿车沿某条道路由西向东行驶时,由于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当她看见在此道路上玩耍的3岁男童小亮时,两人距离已没有多远,赵某赶紧采取刹车措施却为时已晚,车子还是撞到了小亮身上,致使小亮摔倒在地。

  面对这一突发事件,赵某一时惊慌失措,竟不知道该如何做才好。迟疑了片刻后,失魂落魄的赵某竟然驾驶车辆逃离了现场。其后不久,吓得全身发抖的赵某在给其丈夫打电话告知此事后,越想越觉得撞人后逃逸不对,便驾车主动到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而不幸的是,小亮被送往医院后,虽经抢救还是再也没有醒过来。经法医鉴定,小亮符合颅脑损伤死亡。

  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中,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称事发当时,自己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因为害怕,就光想着跑了,对此事很是内疚。其后,赵某与小亮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小亮近亲属各种经济损失36.5万元,小亮的近亲属表示对赵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路面情况观察疏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肇事后逃逸。鉴于被告人赵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通规则,若发生交通事故,须冷静对待,正确面对责任,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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