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平:成都人才36条 助全球英才筑梦蓉城
2017年开年之际,成都以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成都人才36条”,掀起新一轮人才“引力波”。以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名义发布人才新政,目标直指构建国际化人才制度体系,透露出一个强烈信号: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人才是根本。
最近,世界银行一份报告指出,当前世界工厂、土地、工具以及机械所凝聚的财富日益缩水,人才资本对于一国的竞争力正变得日渐重要,人才资本“与实物资本相比,重要性要高出三倍多”。显然,成都要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融入全球体系,代表国家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对全球人才战争积极回应、主动出击。
事实上,实施人才战略早已是全国各地通行的强省(市)密码。对此,2016年3月中央发布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于2015年6月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可谓人才战略的顶层设计。这一顶层设计下,各地纷纷出台了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引进办法,政策创新涵盖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等各环节。比如北京的《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州的《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杭州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等。总体而言,这些政策在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提升人才政策开放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
最近爆红的一曲《成都》,唱得天下人对成都心向往之。但相比于北上广深,要收揽更多的天下英才,显然必须在人才政策上出重拳,下猛药。这次“成都人才36条”的出台,从人才治理体制机制、引进培养、激励评价、流动配置机制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方面提出改革举措,着眼于解决人才创新创业长期以来遇到的制度瓶颈,从体制机制改革出发进行顶层设计,规划未来3—5年成都人才工作,更大程度为人才和用人主体“松绑”,可谓是趟深水,啃硬骨头,标志着成都人才事业从“政策创新”到“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了一个跨越。
为什么这样说?
突出市场化导向,是成都人才新政极富价值的一点,具有标本意义。“成都人才36条”在全国首提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政府服务清单”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宣告政府在人才发展领域从“台前”转向“幕后”,从“管理”转向“服务”,并 “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由管理到治理,其本质区别就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相关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三张清单”的提出,无疑表明,在成都,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人主体在人才引进、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自主权都会得到充分尊重。再加上“成都人才36条”对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军民深度融合创新“两个通道”以及融资通道的着力打通,一个让创富源泉充分涌流和人才价值充分实现的市场化机制跃然眼前。不管激励措施有多少条,奖励金额有多高,但说到底,只有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才能“为人才松绑”,才能“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才能“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改革的大刀阔斧,是“成都人才36条”的另一个显著特色。这一成都人才新政“硬碰”人才创新创业的共性难题,比如在科技成果转换这个全国性老大难问题上,就拿出了不少“干货”。近年来,成都广为人知的人才创新政策,“成都人才新政十条”通过政策集成创新的方式,对人才进行全链条的扶持服务,“成都科技新十条”瞄准“三权”改革进行深度创新,破解高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难题,被外界称为是一场在科技制度创新上具有“小岗村”意义的探索实践。新出台的“成都人才36条”,可谓两个十条的3.0版,不仅延续了“三权”改革的逻辑线,并继续加码,在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上又有突破。一是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的终端产品(服务)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这,又是一个全国首创。二是在知识产权交易保护和质押融资、创新创业投融资等方面针对性很强,有实质性突破。三是创新建立高层次人才礼聘制度,提出了“一人一策”“一企一策”模式。之前,“成都新十条”被称为成都史上分量最重、含金量 的人才政策,而“成都人才36条”对其未能解决的问题继续冲刺。可见,发展未有穷期,改革不能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