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市首吃“螃蟹” 5部“接地气”法规诞生
本报制图/卢浩
20个市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后,5市诞生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11月30日,对自贡、绵阳、南充、巴中和眉山5市来说,是值得载入史册的日子——5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在这天正式诞生。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和州地方立法权。根据规定,新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一年多以后,我省5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是如何诞生的?诞生背后各地经历了什么?未来还将面对什么?
选项
大局所需+民心所向
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需要上升为法规制度层面的,及时启动立法,适时调整、规范和引导,是地方立法的根本遵循。国家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用意之一,即在“接地气”,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具体问题。
缺水,是自贡多年的痛。
作为全国50个最缺水城市之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小而散、分布广、污染源产生因素较多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个川南重镇。
自贡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剑还记得,在一次立法项目征求意见会上,一位群众代表直截了当指出,在自贡市的双溪水库、碾子滩水库、烈士堰水库等水源地,都存在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人为活动污染等破坏现象,强烈要求对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进行严处。“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保障饮用水水源达到和保持国家标准,非常必要。”自贡市人大经过调研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沟通,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定为立法项目之一。
无独有偶,巴中也将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上。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法规的实施,将为加强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初,被多方寄予厚望。据了解,以前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有的处罚规定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有的条款与新的法律相冲突,这是不少城市共同面对的难题。“在旧条例没有修改前,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解决存在的问题,绵阳的法规对各地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眉山在获得立法权之初,为城乡规划立法就被提到全市所有立法项目的最前端。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章说,这两年,眉山从城市到乡镇全域都进行了高标准规划,“通过立法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延续性,整个城乡发展会更有序。”
体现地方元素,也是各地首部法规的一大亮点。
今年初,南充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报刊网络向全市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该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又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送问卷调查表100余份,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最终,对城市园林绿化进行地方立法从20多个立法项目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