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贫困对象退出 大小指标都有“硬框框”
解读
11月12日,我省召开全省贫困对象退出验收考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考核工作。
除省上主会场外,21个市(州)、有脱贫任务的160个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2016年度计划退出村第一书记“远程”参会,共计1.5万人。
如此规模,意义何在?省扶贫移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会议解读了贫困对象退出的基本标准和关键指标,为我省贫困对象退出验收考核工作划“框框”。
本报记者 王域西 张立东
看“大框”
国家标准是“及格线”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此前制定的《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省在强调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又结合实际添加或细化了省级标准。
贫困人口脱贫方面,国家标准是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今年是3100元),且做到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在此基础上,我省增加了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3条标准。
贫困村退出方面,国家标准是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并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贫困发生率之外的要求细化为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道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等5条具体标准。
贫困县摘帽方面,国家标准是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我省添加了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等3条标准。
会议还提醒,国家标准是“及格线”,达不到就不能退出,但接受省内验收及第三方评估时,还要看是否达到省上标准。
看“小框”
对照“大框”细化,便于操作
为让验收考核工作真正落地,我省还在“大框”中制定了“小框”。《指导意见》中,对每项标准所涉及的验收指标进行了分类梳理和量化分解,形成了更为详尽、易于操作的验收标准和指标体系。
以贫困人口脱贫标准中“有安全饮用水”这一标准为例,“有安全饮用水”是指安全饮用水的达标标准,包括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其中水量标准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40升,其余地区的贫困人口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60升;水质标准为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方便程度标准为正常成人取水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保证率标准为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此外,为保证验收科学性,这些具体分项指标的标准均有参考依据。
看方式
分级进行,计划对象全覆盖
在具体验收方式上,我省将采取“省验收贫困县、市验收贫困村、县验收贫困户”的方式,实现对今年计划退出对象验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