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四川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除成都外进城落户"零门槛"(2)
时间:2016-08-27 15:57:0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同时,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城镇落户问题。鼓励已经在城镇购房的农业人口办理户口迁移,并可根据购房价格按比例给予一定的落户补助;鼓励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城镇居民集体户;全面放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城镇落户限制。
《通知》还明确要规范财政供养人员户口登记。各地要对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的户口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发现上述人员户口登记仍在其原籍地农村且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要督促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华西都市报记者谢燃岸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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