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依法治省工作考核方案出台
本报讯(记者 庞莹)省依法治省办日前印发《2016年度市(州)依法治省工作考核方案》和《2016年度省直部门依法治省工作考核方案》,对今年我省依法治省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要求、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考核对象包括21市(州)和省直各牵头、责任单位;考核时间为今年12月。
对省直各牵头、责任单位的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由省依法治省办组成5个考核组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监督保障六个方面40项具体目标任务,每项目标任务都明确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对市(州)的考核坚持自查、核查、必查和抽查情况相互印证,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连同平时掌握情况、暗访工作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情况等,形成总体评价。
在考核内容上,对市(州)的考核采取打分形式,考核基本分共计100分。考核包括正面指标和负面指标。正面指标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监督保障五大方面出发,包括21个重点部位78个关键节点。负面指标包括“党委无重大决策违法、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问题”等13个评分点,无突出问题则可得分。
考核组将根据法治工作考核总体评价,对市(州)依法治省工作作出排序,并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同时,根据考核情况,以基本情况、创新做法、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4项内容为主,形成法治工作考核清单,反馈给被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排序后三位的市(州)相关责任人将被约谈。
原标题:今年依法治省工作考核方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