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等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广元
七种情形减免责避免“一打碗就挨打”
□本报记者 程文雯
“农村有句俗话,叫做‘多洗碗的打碗多,不洗碗的不打碗。’过去害怕‘打了碗’要受罚,就盼着能有这样的制度,给我们在工作中的改革创新鼓鼓劲。”5月12日,看完刚出台不久的《广元市支持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办法》,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党委书记张祥写下这段心得。
针对当前容错环境不够宽松,部分干部滋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心理现状,4月29日, 广元市委出台《广元市支持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办法》,规定单位或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中出现失误失败或者轻微违纪,依法依纪依规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或处分,并督促其认真反省、及时补救。
“《办法》的出台就是告诉广大干部,工作中不是‘一打碗就挨打’,而是客观科学视情况而定,对基层干部而言,犹如一剂‘慰心汤’。”张祥感叹。
七种情形,明确哪些事放手为
“容错纠错,过去大会小会都听过不少,但这次的文件内容非常具体,哪些情形下可以放手干,一条一条都列出来。”广元市苍溪县综治办主任寇含凯认为,这次《办法》同以往最大的区别,是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执行整合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等政策规定过程中,在深化改革的积极探索创新中,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在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推进中,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等。《办法》列出了七种具体情形,在这些情形下,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容错纠错,每一种都有明确表述。
张祥列举出几件过去工作中的难事。比照《办法》,他发现这些情况大多符合在深化改革中探索创新这一条,“只要勤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失误失败了也可以免予问责和纪律处分,不至于一棍子都打死。”
在基层,类似问题还不少,例如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中,因时限急迫,采取应急措施又往往不合程序;在涉农资金的使用上,很多资金不能整合,出现一边项目急需资金,另一边账面有钱不敢用的情况等等。寇含凯认为,《办法》提出的七种情形,都是基层问题最突出的领域,明确哪些失败失误不一定影响评先评优、干部任用和职级待遇等,确实给干部“松了绑”。
“七看”划红线,容错更要纠错
要鼓励敢作为,更要防止乱作为。“我们出台《办法》,就是要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既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明确界限,防止部分干部误读误用,真正让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广元市委书记王菲说。
广元市朝天区委书记蔡邦银对此深有体会。“申请容错纠错的条件有两项,除了符合七种情形之一,还必须符合‘七看’的标准。”“七看”中有看初衷,是为了群众利益和整体利益,还是为自己、他人或者小团体谋取利益;看程序,是按照程序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还是独断专行、暗箱操作。“这两看从内在动机和外在程序两方面着手,就能很好地杜绝一些干部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以权谋私。”此外,“七看”标准还包括看节点、看方向、看缘由、看结果、看处置等。“既是可为的保护伞,又是不可为的一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