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易地扶贫搬迁 鼓励用好增减挂钩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 ,鼓励用好增减挂钩政策
——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
访谈
随着《四川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正式印发,我省开始对各项目县(市、区)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和2016年实施计划进行逐一审核。其中,土地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措施?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本报记者 吴璟
三个“加大”措施细化
记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经逐步铺开,省国土资源厅如何细化措施?
杨冬生:概括来讲就是三个“加大”。
其一,加大年度用地指标的支持力度。对国家确定的贫困县,每年专项安排40公顷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用地需求。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地区,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
其二,加大改革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基层用好包括《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支持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十条措施》在内的国土资源扶贫攻坚各项政策,并明确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支持作用,在下达增减挂钩指标时,向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的地区予以倾斜。
其三,加大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加大了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力度,以提升耕地质量,改善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为易地扶贫安置创造有利条件。近期,我们还编制完成了《农村土地整治专项扶贫2016年工作计划》,在立项优选、资金分配、组织实施等方面向贫困县重点倾斜,提前下达了2016年涉及38个贫困县(市、区)的66个省投资农村土地整治扶贫项目,总投资概算约10多亿元,建设规模4.66多万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近0.466万公顷,直接受益人口将达43万人。
用地保障 务求实效
记者:易地扶贫搬迁对贫困地区的最大考验是“钱从哪里来”?
杨冬生:为解决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钱从哪来”的问题,我省首次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成都高新区与巴中市节余指标流转费用就达13亿元。目前,我们还在研究对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搬迁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将更加充分发挥增减挂钩对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作用。
记者:易地扶贫搬迁之后,如何解决搬迁对象的耕地问题?
杨冬生:搬迁对象当然离不开耕地,搬迁之后要么流转他人的土地,要么自己“造地”。我们将统筹谋划,认真研究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和帮扶,用足用好涉及国土资源各项目支持政策;加强与相关厅局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与此同时,将扎实工作准确掌握易地扶贫搬迁迁入迁出地用地需求。通过积极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实施精准搬迁,准确掌握迁出地和迁入地村组及宅基地拆旧复垦、新建面积。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跟踪服务,做好用地保障。
此外,我们还将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加大脱贫攻坚土地整治力度,注重土地整治规划与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相衔接。科学有序推进贫困地区宅基地复垦工作,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与农业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建设捆绑布局,围绕田、水、路、林、村开展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耕地质量显著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