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在试制度
2月24日,我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会在成都举行。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5年3月,泸县被确定为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去年6月以来,泸县大胆探索,积极试点,出台了建设管理、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民主决策、出租抵押、复垦指标利用等“五办法两意见”,形成了“面积固定、超占有偿、节约有奖”的使用制度和“规划引领、总量管控、村民自治、民主监督”管理制度,计划2017年6月底前退出宅基地农户9690户,退出宅基地面积8000亩,并建立了农村宅基地交易平台,开展腾退指标就地用于农村集体建设试点,积极与金融机构初步达成退出指标收益抵押融资3.5亿元意向,壮大集体经济,扩大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权能。
会议指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目的是要形成制度性成果,不在于要退出多少,关键在于打通退出通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条底线必须坚持,在此基础上还要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更多地取之于农村、用之于农村。下一步,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要注意与新型城镇化、承包地退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五方面结合起来,如利用宅基地腾退指标建设农村廉租房、保障房,让贫困农户住有所居,将农村住房盘活发展休闲、康养、乡村旅游等产业,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退出取得的收益要更好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不能急功近利,要把着力重点放在试制度上,争取试出更多管用的制度成果,为全国改革提供更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