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确定
今(2016)年起,四川省将向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月22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确定我省2016年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20件民生大事中,12件与扶贫直接相关。
根据《2016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20件民生大事。剔除重复内容,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各级财政拟安排资金1328.96亿元。
就业促进方面,今年计划安排31.97亿元扩大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医疗卫生方面,全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计划安排2.53亿元,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专项补助。养老方面,将为全省200万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方面,今年我省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将对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通过今明两年时间,使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今年我省还将选派不少于1300名教师,为推动“三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任务分解和工作细化,明确时间进度,强化督查考核,办实办好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记者 刘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