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十二五四项指标均超时序进度
“十二五”期间,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面临既要削减存量,又要消化增量,还要为发展提供容量的三重压力。全省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目标任务书,严格考核,总量减排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14年底,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已超过目标进度,氨氮、氮氧化物减排达到时序进度,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并要求2014年前完成的149个项目全部完成。
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激励约束强化减排监管
根据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四川到“十二五”末,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要分别比2010年削减7%、8%、9%、6.9%。
“十二五”以来,我省将四项污染物减排列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严格目标责任制。年度减排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州)政府,再逐级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省环保厅每年发布《年度“前二十”重点区域和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督促排污呈上升势头的地区和企业切实整改。
全省通过系列激励和约束政策,强化减排监管。对安装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火电企业,实施环保电价;对享受了环保电价但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企业实施处罚,2012-2014年全省共计处罚环保电价款1809.7万元。
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和各类环保创建中,凡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一票否决”。企业上市核查、固废进口资格审查和 企业评比时,减排任务未完成的不予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农业源减排项目弄虚作假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负责人,通过约谈督促整改。“十二五”以来,省环保厅已对13个单位实施约谈,对14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严格淘汰落后产能 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
我省把总量减排纳入“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污染减排促进结构调整,倒逼经济发展转型。
全省严控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焦化等“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淘汰各类落后产能。有序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已从2010年的61.72%降到2014年的42.76%。
严控排污增量,实行造纸、印染、钢铁、火电等行业总量控制,对没有总量指标来源的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同时,对成渝城市群(四川)14个市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国控重点区域内的新建项目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