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地公布终身禁驾“黑名单” 多为肇事逃逸(2)
时间:2015-07-17 08:02:08 来源:四川日报
“开车算是我之前 的谋生技能,结果现在我进了‘黑名单’,再也不能开车了,导致家里经济更加困难、家人为我担心。”得知自己被终身禁驾后,苍溪县元坝镇村民杨某某连连叹气:“遇到事情,真的不能选择逃避,要勇于承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此,道法专家解释,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有两种情况将被依法终身禁驾,一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那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道法专家解释:平时常说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并同时负有主要责任或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交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应该保护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四川省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依法被终身禁驾人员信息,“希望广大驾驶人能从‘黑名单’中受到警示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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