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法院审判工作推行阳光司法

2012-07-14 11:55:38 来源:四川在线


  2011年以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按照司法为民新要求,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审务公开,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执法监督,促使每位法官更加注重廉洁、公正、司法。
  
  为切实深入推进审判工作阳光司法、审务公开,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和接受社会的监督。该院在信访立案大厅,通过公示牌、电子触摸显示屏和印制《诉讼指南》等方式,将立案程序和诉讼条件公开张贴上墙。并将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设立了信访举报投诉信箱。对所有诉讼裁判法律文书要做到“六公开”,即公开诉辩主张、公开审理经过、公开证据情况、公开认定事实、公开裁决理由、公开法律依据。对案件的执行活动,执行人员要做到向当事人“四告知”,即告知权利、义务和风险,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告知采取的强制措施,告知执行款物的处理,公开接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全面监督。
  
  与此同时,该院还先后与30多个有关部门和乡镇搭建联动司法诉讼平台,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依靠多方力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并定期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走进法院,参观立案信访大厅、观摩案件庭审,宣传法院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张轶)
文章出处:达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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