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万源市刑事审判庭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活动。
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附民原告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9万余元,由于被告方的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的家庭遇到了巨大的经济困难。
为切实落实中级法院关于“司法大拜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并积极与院办公室、法警队、行政科等部门进行协调,使该案的审理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其中,刑事审判庭一行五人奔赴乐山监狱对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积极做好附民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和调解,被告方同意赔偿原告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该案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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