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质效是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管理工作成效的具体体现,宣汉法院结合具体实际,采取多种工作措施,确保审判管理科学合理,审判质效收到成效。
坚持案件评查和质效剖析制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强化质效意识,提高审判质效。
强化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敏感案件。制定建立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评估机制意见,加强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和重大案件的风险管理,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全面覆盖,审委会、院领导、庭长三个节点严把关,妥善把握敏感案件的审判、宣判和执行时机,对于可能出现的舆论炒作,要讲究策略方法,制定预案,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建立健全判后答疑工作机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出疑问的案件,承办人员就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向当事人及家属作进一步释明,悉心解答,以提高服判息诉率,使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社会舆论广泛参与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继续开展“走进法院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向人民群众、社会媒体开放,虚心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方式、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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