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机构,全面落实责任。成立了交通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办公,全面落实公开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协调,全面收集信息。2012年交通建设领域主要涉及县道老油路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分别分布在各项管办。为确保信息准确、齐全,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切实加强工作协调,采取查、看、问、复制等方式,全面收集各类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是严格标准,全面实施公开。凡应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领导审查把关,经审查后统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实施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坚决纠正应公开而不公开的现象。
四是逗硬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采取网上查、资料审、问卷评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考核。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的,对直接责任人实施问责,必要时上报 进行诫勉谈话。
截止目前,平昌县交通建设领域共公开项目审批信息29条,公开建设管理信息29条,公开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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