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推出七项出入境便民利民举措
10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为彰显深化公安改革成果,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于10月8日起,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各区(市)县公安局出入境**大厅以及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点正式推出七项出入境便民利民举措。
措施一 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为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的企业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免费打印服务,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原有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单位在申请备案时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于工商营业登记信息已在互联网上公开共享的情况,不再要求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改由成都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自行查询、核实公司信息并打印工商营业执照,减少公司提交材料的数量,简化**手续。
措施二 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提供社保电子证明打印服务,申请人无须再前往社保大厅打印社保证明。
部分外地户口的居民在成都市申请出入境证件时需提交在成都市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申请人必须先前往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证明,再到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证件。由于近期社保部门社保缴费证明电子化管理,申请人可在社保局或互联网上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证明,本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目标,在出入境接待大厅开设专门的社保查询窗口,协助申请人直接在大厅通过互联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社保缴纳材料,无须再前往社保局打印社保证明,避免群众在社保局和公安机关之间多头跑、反复跑,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措施三 对成都市签发的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持证人,发送证件到期短信提醒。
按照国际惯例,护照有效期不足半年不再进行签证。公安部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3个月,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不再发放签注。为避免群众临行前发现证件有效期不足或过期失效,贻误出行安排,成都市公安局对成都市签发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持证人,通过向其申领出入境证件时预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市民群众及时换证,合理安排个人出行。
措施四 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开通本市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申请旅游签注“立等可取”服务。
主要是针对在2012年5月电子港澳通行证启用前,最后一批申领了本式港澳通行证,以及持本式台湾通行证的群众,在换发电子证件之前的过渡期,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集中安排受理、审批、制证的全流程工作人员,开展“一窗式”服务,进行赴港澳、台湾旅游签注的现场制作、发放,将本式证件申请签注的取证时间从2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为立等可取,实现本式证件与电子证件同样的效果,减少群众往返出入境接待中心的次数。
措施五 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各区(市)县公安局出入境**大厅以及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点,为部分老年群众及患有皮肤疾病的申请人提供指纹采集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