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印发《眉山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50亿元以上,形成以乡村旅游合作社经济形态为鲜明特征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
引导经营企业、专业大户和农村能人等牵头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培育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康养度假等为主题的休闲旅游合作社。引导依托农业专业合作社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鼓励农民以闲置房屋、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出资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民至少占乡村旅游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
鼓励乡村旅游合作社延伸产业链。开发农业观光、文化创意、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多种业态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设计特色旅游商品。鼓励其他类型合作组织依托产业优势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有一定基础的乡村旅游合作社,与其他类型合作组织开展合作与联合。
依托乡村旅游扶贫村和 、省级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培育一批旅游扶贫示范社和休闲旅游示范社。鼓励乡村旅游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品牌创建、服务质量标准认证等活动。引导乡村旅游合作社积极申报一批乡村旅游提升示范项目和特色乡镇、精品村寨等乡村旅游类品牌。
鼓励和扶持乡村旅游合作社运用“互联网+”思维,到2020年,网站、短信、微信等平台建设覆盖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