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导游员资格考试的通告

时间:2015-07-20 14:43:09 来源:搜狐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就2015年导游员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学历要求:报考导游员资格考试,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二)户籍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三)年龄要求:截止2015年12月4日,满18周岁。

  (四)素质要求;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各盟市、旗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2015年自治区导游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至9月20日。

  (二)自治区旅游局本级报名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南街95号(内蒙古饭店东侧)。

  (三)报名相关资料

  资格初审需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原件,留复印件。

  1、户口薄复印件。将《居民户口簿》的户主页、户主与户主关系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红底)。

  三、考试与考务

  (一)考试方式

  2015年自治区导游员资格考试采取全区统一命题,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二)考试科目

  导游员资格考试分中文和外语导游。中文导游员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和“导游基础”3科;外语导游设英语和俄语2个语种。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的,报考外语导游,只需加试英语或俄语即可。

  (三)考试时间

  12月5日   上午  9:30—11:30分   政策法规

  下午  14:30—16:30分   导游业务

  12月6日   上午  9:30—11:30分   导游基础

  下午 14:30—16:30分   外语

  (四)准考证核发时间

  2015年10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到各盟市旅游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核对时间为11月1日至25日。

  (五)考试结果公布

  2016年1月5日,公布2015年自治区导游员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电子政务网、各盟市旅游局和各盟市设立的网站上查询。

  (六)资格证发放

  各科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认定通过。2016年3月15日前,统一发放全国初级导游员资格证。

  四、考试费用和教材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自治区旅游局本级收取导游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主要包括考场租用费、监考费、命题费、试卷印制费和评卷费。

  初级导游员教材统一定价,120元/套。所需教材与各盟市旅游局和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联系购买。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裴毅、翟晓丽、徐坤霞

  联系电话:0471-6934376、6930441、6282633

  传真电话:0471-6282633

  电子邮箱: 958288699@qq.com、xiaoyilan318@163.com

  报考人员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电子政务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下载中心下载《2015年自治区导游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015年自治区导游员资格考试报名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50720/20150720105261256125.xls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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