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行李规定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行李规定:
随身携带行李:
您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公斤,体积不超过55×40×20厘米,如公文包、旅行包;若您持头等舱客票,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非托运行李;若您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非托运行李。您带上飞机的非托运行李应能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超过上述规定的重量、件数或体积的非托运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托运行李:
您的托运行李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千克,体积不能超过100×60×4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我们同意后方能托运。符合国际运输条件的航班,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不能超过32千克的特别规定。
免费行李额
? 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 适用计重制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千克,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符合国内运输条件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符合国际运输条件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可享受10千克免费行李额;每名婴儿可免费托运婴儿手推车一辆 。
? 适用计件制免费行李额:通常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或公务舱旅客每人为2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32千克,经济舱旅客每人为2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23千克;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每人为1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重量不超过23千克。每名婴儿可额外免费托运婴儿手推车一辆。
禁止运输物品:
? 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枪支、弹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管制刀具;危险品:爆炸物品;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易燃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或者磁化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品。其它物品:重量、体积、包装、形状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活体动物: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工作犬除外;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榴莲等;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磁性物质; 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它类似性质的物质;国家法律、法规和我们规定不适宜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 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