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颁布12条地铁禁令 未包括“禁食令”
新华网上海7月4日电(记者黄安琪)“强行上下车、携带自行车(包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这些都将被列入上海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的12项行为,而颇受民众关注的“禁食令”未能写入。
目前,《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向社会征询意见。上海市人大于近日听取了部分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对《轨交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其中,“地铁禁令”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部分人大代表表示,在地铁里吃东西,不仅有关卫生,而且事关城市风貌,相关条款还需慎重考虑。
但有关部门表示,因为饮食的认定非常困难,执法的实际操作性也很低,“如婴儿、低血糖患者的进食,无法一概禁止,也无法详细区分。”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大代表乔新明表示,地铁禁食对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很有必要,但目前看来实施此禁令还不成熟,轨道交通的运营部门可在车厢或车站内张贴相关标语,提倡地铁禁食,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
“禁止折叠自行车进地铁和现在倡导的绿色出行有矛盾之处。”上海市闵行区人大代表秦嘉萍表示,自行车加地铁是较为环保的出行方式,如要禁止折叠自行车上地铁,就应在地铁站附近提供足够的公共租赁自行车,方便市民出行。
此外,多数代表认为,“地铁禁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执行。
一些人大代表还就“分段收费”提出建议,“如早上7点前实行半价或免费,可能引导部分上班族早起错峰出行。”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周淮表示,可进一步研究如何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客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