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版余额宝:8%收益惊呆小伙伴 涉嫌违规?(3)

时间:2013-10-23 15:26:50 来源:证券时报  

首先,互联网公司以其开放的思维、灵活的机制以及庞大的用户群,为基金等金融行业开拓了思路、增加了目标客户。需要注意的是,“灵活”是把双刃剑,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能够带来创新。

可是,如果突破基本的行业规则,打“擦边球”甚至“出界”,则意味着存在潜在风险,对其自身、合作方的品牌可能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互联网行业的“打法”和金融行业不同,双方的融合需尊重对方行业的“规矩”。互联网讲求快速创新,以快制胜,往往在产品尚未成熟时就会上线。一边发现问题,一边改进。金融机构做的是“钱事”,讲究稳扎稳打,尤其是公募基金,管理的是公众资产,需要相对严格的监管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所以,互联网进入金融,应先了解、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

从更深层次看,互联网金融尚属一片“蓝海”,属于两个行业之间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新兴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也必然存在现有法规不健全或滞后,不断创新的产物究竟应由哪个部门监管、负责,也需要不同的监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避免监管套利、钻漏洞等情况发生。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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