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香港上市难在哪六问六答解析
10月10日,在港府明确表态“无意改变上市规则”后的第二天,阿里巴巴[微博]宣布放弃香港IPO计划。
阿里巴巴集团坚持采用董事局主席马云[微博]设计的“合伙人制度”赴港上市,但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和保障体制却无法在短期内承载这一模式。
在各自“强硬”表态后,看起来双方的缘分已尽。然而10月15日,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创始人、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若“有一个交易市场反悔了”,阿里巴巴仍会予以考虑。
阿里为何急着上市?不采用“合伙人制度”,马云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吗?除了在香港上市,阿里还有其他选择吗?
Q1.“双重股制”、“合伙人制度”是什么意思?
通俗来说,两者的核心都是“同股不同权”,以少量股权掌握更大话语权。
在美国的高科技公司中,解决管理层投票权问题的常见做法是“双重股制”,上市公司发行AB两种股票,管理层所持有股权与公开发售的股权有所区别,前者投票权比重要大于后者,以确保公司控制权不会旁落。谷歌[微博]、Facebook等均采取这种方式。
9月10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披露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共28人,成员主要是集团高管。马云希望在上市之后,“合伙人”有权提名超过半数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马云及他的合伙人们只拥有阿里巴巴集团约10%的股份。
Q2.阿里着急上市是为了“赎身”吗?
阿里巴巴只有在2015年底前上市,才能继续回购雅虎所持股权。
2005年8月,阿里巴巴和雅虎宣布,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全部资产,并同时获得雅虎10亿美元投资;雅虎由此获得阿里巴巴40%的股权和35%的投票权。
上述交易的结果是,马云从美国雅虎获得10亿美元的财力支持后,继续与当时的强敌eBay[微博]搏杀,并最终迫使eBay放弃中国市场。雅虎凭借交易成为了阿里巴巴单一最大股东,其股份占比超过了马云及管理层股份占比。此后,阿里巴巴多次向雅虎提出回购股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