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为何“死扛”合伙人制度:对权力的热爱(2)

时间:2013-10-17 20:39:00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双重股权结构最初兴起于美国的媒体行业,对于那些控制着众多报纸公司的家族而言,他们的理论根据是,新闻的真实和客观是至关重要的,是不容干涉的,所以要通过双重股权结构避免公司被资本操控。但在后来,双重股权结构作为管理层追求权力、实现小群体目的的一种手段,在高科技企业中流行起来。

双重股权结构的恶的一面显而易见,因为在这种股权结构下,管理层拥有比董事会更大的权力,一旦发生管理层滥用职权的状况,一般的股东除了卖掉自己的股票,几乎就没有其他的选择。媒体行业选择双重股权架构或有其特殊原因,但先例一开,双重股权架构就不再仅限于媒体行业,而成为很多行业管理层追求权力、实现贪婪目的的一种手段,高科技行业尤甚。Facebook 这样的企业,管理层与风险资本相媾和,在上市前确立双重股权架构,而牺牲掉后来投资者的权益,在阿里巴巴上市过程中,急于套现的软银和雅虎也做出同样的选择。在这里,中外资本都体现出其冷血和恶的一面。

在双重股权架构中,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只提供了小部分的资本,却享有与预期资本不成比例的、大得多控制权,而一旦他们做出了错误决定,却又只需承担很小的责任,“合伙人制度”又怎么能避免这一点呢?

霸王条款往往开出恶之花

所有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企业都有很好的借口,比如这次马云就说,创建合伙人制度是为了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我想,如果政治领域允许双重股权结构,一定是 者的最爱,因为这既实现了民主,又实现了 ,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里有一条法律原则,“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企业管理层说,双重股权结构有其制度优越性,目的是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了更高的管理效率,更快的发展速度,为了股民的根本利益,而 者们何尝又不是这么说?

阿里巴巴对合伙人制度的偏爱,说到底,还是对权力的热爱。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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