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中小学全面实行“公、民办同招”

时间:2018-04-17 12:45:58 来源:四川政府网
 原标题:今年四川中小学全面实行“公、民办同招”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就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教育厅再次明确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的初中部)划片招生,小学生源均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今年,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30%以上名额在报名学生中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报名时间不得早于当年5月下旬;经批准的公、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应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地要严格中小学学制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生源。

  据悉,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的值班举报电话、网络平台设在教育厅:028-86113375、http://hfjs.scedu.net/。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全面实施划片就近入学。坚持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的初中部)划片招生,小学生源均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地要加强统筹管理,根据实际积极稳妥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已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初中学校要将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人数的5%以内,直至2020年前取消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学校名单、招生办法、招生人数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每年10月底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备案。省级体育传统学校项目招生,可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筹管理,尤其要统筹指导县(市、区)招生划片方式、时间、程序等关键政策的确定。

  坚决执行免试入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培训机构的测试(学习)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转学、插班依据或参考;不得登记、收取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等级证书情况;不得在起始年级预留学位并通过中高年级增班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学校选拔学生。

  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民办学校均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办学规模),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规范招生范围和方式。公办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根据中考改革要求,可给予部分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严控制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严禁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和以任何形式在异地组织招生考试;严禁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严禁以金钱、物质、为亲属安排工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招生录取一般应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要严格执行各地各级别 分数控制线要求。未经当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学校不得在其辖区内举行自主招生考试。

  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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