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又青:铁总新政策实为便民之举
全国通退通签,即旅客退票和改签由原来的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仅能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办理,改为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可到任意一个车站办理。
梯次退票方案,就是指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通签通退无疑是便民之举,而对于梯次退票方案却是质疑的声音占据着主流。不少人认为这是“变相涨退票费”,也有人认为面对火车票相对紧张的现状,很多旅客都有“占坑”心理,这样的退票方案触及了大众的利益,是霸王条款。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观点并不客观公正。我国铁路运输整体上呈现运力不足,高峰时期更是一票难求。再看看退票的时间分布:开车前24小时内退票比例为73.5%,24小时至48小时的比例为11.7%,48小时退票的比例为14.8%。在开车前24小时内退票如此集中,无疑给车票周转和大众的二次购票造成很大的困难,也造成铁路运力资源的浪费。正是由于铁路运力不足大家才习惯于通过多途径预订不同时间和车次、席别的车票,而对退票则觉得什么时候都是一样的,就习惯性的拖延到了火车开车前。就个人的利益来看,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妥,但对于公共利益来说这样做无疑给车票的二次发售带来巨大的难度,也加剧了火车票一票难求的现象。铁路局新的退票政策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大众提前规划好自己的行程,增强购票的计划性,从而不占用多余的公共资源,在自己能安心出行的情况下,让更多人能尽早买到票,将铁路运力发挥到最大,也让有限的火车票能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当然,铁路局的政策是为了引导公众理性购票,对于社会整体而言是便民、利民之举,需要我们的支持与理解。而要使二次购票时间更充裕,让铁路运力最大化则需要大众不仅仅考虑个人利益,而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思考,真正做到出行前提前规划,科学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