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95花园小区后门口,耿师傅在管理进出车辆,头上都是汗。他刚上岗不久:“高温费是有的,听说去年发了500元左右。我出来打工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能领到高温费。”他也是受访的4个保安中, 有高温费的。
在高新区、东部新城、江北区的3个工地,记者采访到了5名建筑工人,他们都没有高温费,4人表示“没听过”。在高新区工地上做泥工的薛师傅说:“高温费,没听过啊。出来打工,能有活干,拿到工资就不错了。”
高温催热了“宅”经济。快递、送水工、外卖的业务都非常火红。在询问的6名快递员中,只有申通快递、邮政快递的小伙说有高温费。
在受访的4名送水工中,只有涌澄公司的一位送水师傅说:“高温费有的,一个月500元。别看钱多,实在太热太苦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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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高温费又称清凉饮料费,发不发由企业决定
到底哪些工种属于高温作业必须发放高温补贴呢,标准又是多少呢?昨天,记者专门采访了宁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
他解释道:市民平时说的高温费,在法律意义上是指夏季清凉饮料费。夏季清凉饮料费是一种劳动保护费用,就好像企业必须统一给员工发放安全帽等防护设备一样,是企业在夏季的防暑降温措施之一。
现在,宁波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个指导标准,不具强制性。企业是否以货币形式发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
但需要明确的是,在晴热高温期间,企业应积极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温津贴有强制性,但浙江省尚无具体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后,工作场所温度还是不能降到33℃以下,或者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怎么办呢?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法律意义上的高温津贴和很多职工拿到的夏季清凉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此前,高温津贴发放陷于尴尬,主要是立法缺位导致, 一部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这一“暂行”就是50年。直至去年6月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代替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