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迈出新标准空气质量实施发布第一步
近日,济南市正式发布全市15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各监测点位 PM2.5、SO2、NO2、PM10、O3、CO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最近24小时浓度均值(臭氧为最近8小时均值)及AQI指数和责任区域,并根据空气质量综合情况向市民提供出行建议。结合济南市能见度监测实际,同时发布了泉城广场、开发区、机床二厂监测点能见度实时小时值和实时图片。按照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三步走”战略部署,我市作为第一阶段监测城市,积极做好新标准发布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率先走出了新标准实施的“第一步”。
济南市较早开展新空气质量标准中CO、O3及PM2.5项目的自动监测工作,2008年1月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开展 CO、O3的自动监测,2009年7月在部分点位开展PM2.5研究性监测,具有了相关项目的监测能力和经验,2012年以来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不断完善PM2.5自动监测体系,增加PM2.5监测点位,开展PM2.5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数据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等工作,按时完成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任务。由于新标准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我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后,城市环境空气达标天数将有所降低,但对空气质量的评价却会更全面,也更贴近公众实际感受,无论对政府决策还是百姓生活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