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职业“乞讨者”说不
时间:2020-08-10 17:20:23 来源:川北在线
近日,镇江的金山寺成为了当地热点,但这并不是因为景区,而是由于景区门囗的乞讨人员.据了解,他们长期在此乞讨,每天按时上下班.景区负责停车收费的袁女士列举了其中一名乞讨的老太太,她已经在镇江乞讨了二十年,前两天老太太还告诉袁女士自己已经买了房.保安队长表示:“有的时候天气不好,我们就看到她儿子开车送她过来的”.对此,镇江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透露,这些乞讨人员多为“职业乞丐”,每次救助站的人一来,这些乞讨人员便乖乖离开.(据8月9日头条新闻)
近年来,“职业乞丐”泛滥.他们不同于普通的乞讨者,明明拥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却要通过装病、卖惨等方式骗取普通群众的同情心,以实现自己不劳而获、发家致富的目的.租娃、装病、卖艺甚至强讨都是他们最惯用的伎俩.在乞讨的过程中,他们以各种方式伪造困难情况、出卖个人尊严来获取利益.据救助站工作人员多年的调查了解,许多“职业乞丐”的日收入过千,远超普通白领与高校毕业生.
职业“乞讨者”透支了社会诚信,消磨了人们内心的善意.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当越来越多的“职业乞讨”行为出现,人们便不会再轻易地相信,逐渐将内心的善意收敛,变得日益冷漠.这种信任危机的危害是巨大且持久的,日复一日,会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有效帮助,最终导致社会不公.
因此,必须严厉打击职业乞讨行为,向职业“乞讨者”说不!一方面,要加强对职业乞讨行为的监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公安机关要根据职业乞讨人的行为表现及对社会治安的影响程度及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此来遏制职业乞讨行为的出现,引导职业“乞讨者”通过自食其力获取合法的劳动收益.另一方面,普通大众也要擦亮眼睛,从我做起,面对职业乞讨人不要浪费爱心,勇敢说不;如果遇到他们的纠缠,或者发现有儿童的参与,要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让职业乞讨无处遁形,让职业“乞讨者”无钱可讨、无利可图,从根源上杜绝职业乞讨的现象.
职业乞讨行为严重威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友好善良风气,只有杜绝了职业乞讨行为,才能恢复社会的良好风气,匡扶社会公平正义.向职业“乞讨者”说不,必须从你我做起!曹雅楠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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