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

时间:2016-05-05 22:28:00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每个市选择2%的村,阿坝、甘孜、凉山各选择5个村至15个村,按全省每年1000个村的规模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努力将农村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居民生活共同体。
 
  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举措。我们一直在提倡消除城乡差距,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国家要发展,百姓要富裕,靠的是国家的整体实力,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只有把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起来,共同富裕,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整体发展。
 
  怎样消除城乡差距?我想,不仅仅指的是GDP等经济指标,《实施意见》中,就提出了从基础设施建设、法治建设、公共服务、社区文化等10个具体方面全方位的升级发展。
 
  四川省出台的这一政策,将探索设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并健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支持城市社会专业人才到农村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和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也要按规定参加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这一系列举措能够帮助农村实实在在的得到改变,能够让生活在农村的居民享受到和城市里同样的公共服务,权利得到保障,共享改革成果,也有助于城市和农村居民安心扎根于农村,服务农村,推进美丽新农村的建设!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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