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火腿肠不算荤菜”乃挢枉过正

时间:2015-12-15 21:51:30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13日,广东省教育厅透露,广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引导学校食堂合理安排膳食,烤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将不算荤菜,学校将逐步不销售对健康不宜的碳酸饮料、方便面等。(12月14日《京华时报》)
 
  《通知》名称已然明确,广东此举旨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及“促进膳食营养均衡”。为把两项工作落到实处,文件明确要求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此外,还重点从食堂原料采购、校园商店的售卖品种限制、健康教育等方面提出了若干要求,其良好初衷毋庸置疑。
 
  然而,对于其中“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一条,却颇令人费解。不难想见,虽则从成份上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肯定是有“肉”的,但在配料中肉的占比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任由各类学校大小食堂滥竽充数,将这些“似是而非”的菜品当“荤菜”高价售卖,学生的利益势必受损,单从这层意义上讲,做出“火腿肠不算荤菜”的限制,不乏善意。
 
  当然,从关联度来说,火腿肠究竟算不算荤菜,更多地关乎价格与经营者的良心,更多地依赖于校园后勤管理的监管,与宏观层面的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营养均衡实在关系不大,将此一条赫然写进旨在抓安全、促营养的《通知》里,多少有些不伦不类甚至是“管得过宽”。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营养水平,事关工商、卫生、检验检疫、安全,以及营养学、健康学等专业知识,不但需要政府专管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从不同的维度着力,同时还需要相关行业专家共同配合参与引导,循序渐进。鉴于此项工作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政府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当然没错,但病急不能乱投医,工作还是要秉承系统思维一步步来做,单靠笼而统之、大而全的一纸通知,显然难于取得预期。
 
  综合以上,笔者以为,广东地方狠抓校园饮食安全及营养,政策善意无需质疑,但在执行方案上显然操之过急,由此也很可能导致欲速不达的尴尬局面。至于文件中提到的“火腿肠不算荤菜”则完全与“安全营养”的主旨不搭,乃挢枉过正之举。(陈凤)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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