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恒:不要让销售摊派成为乡村干部的额外负担

时间:2013-10-23 20:09:44 来源:自媒体
    据央视报道 湖北省公安县向乡镇摊派当地产烟酒的销售任务,村干部表示完不成任务会被扣工资。章庄铺镇政府人员表示,县里下达了任务,他们只能层层分解到村。公安县分管烟草工作的副县长苏云国否认硬性规定销售指标,并称“那他们理解错误”。(据10月23日人民网)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村两级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底层和各种矛盾的交汇处,随着形势的发展,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百姓服好务是乡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和职责,乡村干部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工作量大、任务多、困难多,本应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但报道中湖北省公安县向乡镇摊派当地产烟酒的销售任务,完不成者还会被扣工资,笔者认为这是给乡村干部增添额外负担,有“添乱”之嫌。

    做为县级政府,为地方经济发展添举措、想办法,本是应有之举。但是为保护地方企业的经营发展,盲目向下安排销售摊派任务,笔者认为实者是“政绩”思想作祟,弊大于利。企业由此发展,是在地方主义保护之下的发展,使企业在当地政府的“襁褓”下得以生存,一但放入市场经济这个大水池,就会因缺乏“生存技能”面临发展困难,甚至倒闭、破产的风险。地方财政收入、经济发展数据依赖于这种方式来 “拔高”,缺乏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乡村干部在销售摊派下,不得不分出精力,挤出时间,不仅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还给群众一种干部们都“不务正业”的印象,严重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长此以往,干群关系又怎能和谐,干部工作又如何开展。

    笔者认为,少些销售摊派,多些务实之举,让乡村干部在谋发展上多些时间,在干事业上多些精力,在服务群众中多些举措,这才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举。
   
    (文/李立恒)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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