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主导房屋质量验收难免“走过(3)
目前,我国对于房屋质量的验收,实行的是政府备案验收制,开发商只需备齐相关文件,提交给政府备案后,便可向业主交房,这种由开发商主导的房屋质量验收机制,难以避免“走过场”。有专家建议,加强对建材和实体的监督抽测力度,严格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
广西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物业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每一套房的各项质量内容进行专门的验收,监管部门对逐套验收的结果进行抽查,有利于保证每一套交给用户的住宅都是经过专门验收。实践证明,广西2010、2011年连续两年均开展逐套验收的专项检查,已经有效减少了房屋质量投诉。
其次,为保持监理公司的独立性,应当由主管部门直接指定或抽签产生,开发商支付费用,而摒弃当前由开发商直接聘请的模式。广西住建部门也表示,早在2011年,广西就建立了建筑业企业网上信息报送系统,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在网上报送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在建项目的项目部人员信息。对于违规在多个项目部挂证的人员,系统会自动阻止信息录入。该系统的建立,一方面加强了对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的监管,另一方面也避免一证多挂、人证分离的现象。
此外,现行制度下房屋质量保证金一般都预留在开发商手中,专家建议,在房屋质保期内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这笔钱,房屋售后的责任依法由开发商承担。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果断取消其资质,逐出房地产市场。(记者 邹婷玉 翁晔)